第三十四章逛街 (第1/2页)
20积分,算下来并不贵。在后勤部兑换,大概得25积分才能换到一双鞋。
“这六双,一共120积分,给你换十斤大米,可以吗?”
余好好给苏奕芯选了四双,苏奕博选了两双鞋。
大米现在还都属于库存的,也都是没有被污染的,只是脱壳的大米,并不能作为种子,只能食用。
可以饱腹,只要收的好,可以收很长时间,就算会有米虫,但也是可以吃的。
余好好当初屯了不少,到后勤部兑换,一般都是一斤需要15积分。
余好好之所以愿意和摊主兑换,也是看着他摊子后面的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。
末世后,很多人已经泯灭了良心,老人和孩子都属于累赘,都是最开始被放弃的群体。
“可以可以,我这就给你装,如果你不方便拿,告诉我地址,我等会给你送过去也可以。”
摊主听到余好好的话,心里很是感激,双手合十,不断的鞠躬表示感谢。
末世前,他也算是小康之家,自己开了一个品牌鞋店。
可是刚末世,他的妻子便没有扛过来直接变成了丧尸,他一人又要照顾年迈的母亲,还要带着年幼的儿子。
直到被救援队找到,他们这才得以存活。
“谢谢阿姨、哥哥姐姐。”
跟在摊主身后的孩子,似乎也明白了父亲的举动,跟着用脆生生的声音道谢。
“不客气,我正好现在也不准备回去,也没带粮食出来,你等会十二点左右帮我送到C区2002号。”
对于摊主提出的送货上门,余好好想到后面跟踪的人,也正合心意。
孩子的天真懂事,让她心里很是感慨。
“来,小弟弟这个给你。”
听到小孩子道谢,苏奕芯假装把手伸进口袋,拿了一颗棒棒糖递了过去。
能让吃货苏奕芯主动拿出食物,看来这孩子的道谢,让她很开心。
“这,使不得使不得。”摊主见苏奕芯拿出来的棒棒糖,连忙拒绝。
如今连吃饱都成问题,棒棒糖这种零食,自然便成了不是谁都可以吃,会去吃吃得起的东西。
摊主以为苏奕芯还是个孩子,不懂这东西的贵重,一边拒绝一边看向余好好。
“孩子给的,就接着吧。”一个棒棒糖而已,对于她们家的屯货,余好好自然不会生气。
“谢谢。”
三人离开卖鞋的摊子,又逛了逛其他的店,最后当看到军部的店铺里,既然有枇杷。
“老板,枇杷怎么卖?”
枇杷这种水果,很难储存,而且除了当季时能吃到,其他时节是很难吃到新鲜的。
当初屯货时是七月底,虽然余好好购买了很多种类的水果,但像这种当季的却并没有屯。
现在十月,也不是枇杷成熟的季节,看来这枇杷是有木系异能者觉醒的植物。
“咦,大宝。你是大宝的妈妈吧,美女姐姐,这枇杷是32积分一斤,你算30积分。”
被余好好喊做老板的,是一个看起来20多岁的年轻人。
这里是军部的店铺,在军部只要跟着杨帆出过任务的人,基本都见过跟在杨帆身后的苏奕芯。
不知道她的大名,但是都听过杨帆喊她大宝。
“行,帮我称五斤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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